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和学校相关安排,为确保期末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2024年6月6日
2.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2024年6月17-23日
二、考试安排
1.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进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专业课考试由课程所在院系自行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统一排考,考试安排信息查询操作步骤如下:(1)学生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课程考场查询;(2)监考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学信息管理—>考场安排打印,监考教师可查询并打印考场信息与考生座位安排。
3.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青海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在左上角加盖公章,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缓考安排
研究生擅自不参加规定的考试,则该门课以零分记。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缓考者,可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缓考,须于考试前三天办理缓考手续。
四、命题要求
考试课应拟定水平、分值相当的a、b两套试卷,并给出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重复率小于15%,近3年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20%,命题难易程度应使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
五、试卷印制
1.公共课试卷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印制,专业课试卷送交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印制。
2.需要使用计算器等辅助工具的考试科目须在试卷上注明,并提前告知考生携带相关工具。
六、监考和巡考
1.为了保证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研究生院安排人员对本次考试进行巡考。各院、系成立院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分管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安排、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考试巡视、监督检查等工作。
2.每个考场安排2名以上监考老师,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监考老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交研究生院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将《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附件2),送交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
七、成绩录入与报送
1.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超期系统关闭则无法录入成绩。
2.公共课任课教师请于考试结束两周内将成绩及时录入到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各院、系需督促专业课任课教师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成绩录入到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供研究生查询。
3.成绩录入完毕后在系统打印《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院系研究生秘书处。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研究生秘书收齐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成绩登记表上不及格成绩须用红笔标出。研究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留存,一份任课教师留存。
5.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缺考请在成绩栏注明。
6.成绩单登记表上“任课教师签名”一项手写签字方可生效。
八、其他
1.研究生参加课程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以备监考老师查验。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必须持院、系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
2.考生严禁携带任何书籍、学习资料及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作弊者,成绩零分记,不允许参加正常补考。
请各院、系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并及时向相关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传达以上考务信息,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完成,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
附件:
1.青海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