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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青海大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基本程序

时 间

研 究 生

管 理 部 门

办 法 与 要 求

下 载 表 格

管 理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备注

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月14~22日

(9月14~20日)

1.论文定稿后,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注:论文中不能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以专业 姓名方式命名,报学位点;

2.《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登记表》 (电子版)报学位点;

3.检测要求: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30%以上的研究生不予答辩,暂缓毕业;削减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1. 表1《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书》

2.表2《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3. 表3《青海大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登记表》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论文送审申请书和资格审查表,进行研究生毕业资格初审;

2.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电子版学位论文及《青海大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登记表》报研究生院。

欠缴学费的研究生不得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负责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反馈结果。

论文盲

评送审

4月10日

5月10日

(10月10~20日)

研究生院按学科专业按时送审

研究生院

1.印刷、送审学位论文;

2.聘请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外校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及时向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馈盲审意见。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5月2~6日

(10月10~20日)

研究生向学位点提交《青海大学毕业学位资格汇总表》及完成培养计划的相关材料:学位英语成绩单、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表4《青海大学2016年研究生毕业授予学位资格汇总表》

研究生院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学位英语成绩、学术论文发表、中期考核结果等)进行审查,并向研究生院上报审查结果,研究生院复审。

青海大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基本程序

时 间

研 究 生

管 理 部 门

办 法 与 要 求

下 载 表 格

管 理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备注

答辩准备

5月9~13日

(10月10~20日)

1.根据盲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2.上交5份答辩论文和2份《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注意填好个人信息)至学位点;

3.填写上交《青海大学学位申请表》、《青海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两份)至学位点。

1.表5《青海大学学位申请表》

2.表6《青海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3.表7《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答辩安排,审核备案;

2.做好答辩会议准备工作和宣传张贴工作;

3.催促学位点上交毕业答辩用表格。(分委员会盖章方为有效)

下载《青海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

研究生院

学位办组织印制答辩用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

5月16~29日

(10月25~31日)

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报告时间硕士不少于30分钟,博士不少于50分钟。

各学位点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

1.由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安排答辩各项事宜;

2.答辩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两名外单位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3. 学位点秘书督促填表人认真填写答辩材料。

学位授予

资格审查

6月1~6日

(11月2~10日)

1.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6月7日前将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青海大学图书馆,保存好回执。

2.研究生院对定稿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者,本次申请无效。

各学位点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

1.各学位点研究生秘书将毕业答辩材料送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存档;

2.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查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

青海大学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基本程序

时 间

研 究 生

管 理 部 门

办 法 与 要 求

下 载 表 格

管 理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备注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

定学位

6月6~8日

(11月14~21日)

1.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2.修订存档论文,导师签署意见及个人签名后,报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导师

各学位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作出建议决定,签字盖章后,相关材料和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分委员会决议建议进行复审

6月9~10日

(11月22~25日)

研究生院

1.对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研究生院对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学位

6月13日

(12月15日)

研究生院

1.校学位办公室筹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后,由研究生院行文存档。

毕业典礼

6月15日

根据学校安排参加毕业典礼

研究生院

毕业典礼后以院系为单位上交学位服

办理离

校手续

6月16~24日

(12月21~26日)

1.领取报到证并上交《学位信息采集表》;

2.办理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3.上交青海大学图书馆回执;

4.转移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

5.办理离校手续。

《学位信息采集表》

研究生院、计财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图书馆

1.领发毕业证、学位证;

2.核实情况,办理各项离校手续。

注:1.以上时间均为最后截止期限,请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点、各位导师、研究生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2.有关答辩及学位申请细则见《青海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青海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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